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公告[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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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4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事业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事业单位年检,所持有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证书载明有效期截止日之次日起,自动废止。证书废止但未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公告
本期公告废止证书共有6个单位。 114052400012 陵川县交通商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14052400019 陵川县农村抽样调查队 114052400079 陵川县文物管理局 114052400111 陵川县中小企业局 114052400192 陵川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 114052400196 中国共产党陵川县委员会对外宣传办公室(陵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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