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县委编办作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县委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4、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协调部门之间、以及县、乡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5、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
6、负责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
7、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或批准县级党政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职能界定;指导并协调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8、负责县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控编进人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编委人员组成:编委主任1名(由县委书记担任),编委成员6名(分别由两办、财政局、人社局、编办负责同志担任)。
县委编办共有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县委编办下设两个事业单位:
(一)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
经晋城市编办(晋市编办字[2002]25号)和县编委(陵编发[2002]19号)批准,于2002年10月17日成立,副科级事业建制(参公管理),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设局长1名;主管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
2、依法保护本县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3、监督本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本细则,处理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事件;
4、负责本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5、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陵川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经晋城市编办(晋市编办字[2015]15号)和县编委(陵编发[2015]5号)批准,于2015年5月21日成立,副科级建制,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信息化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和实施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县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无纸办公自动化;做好机构编制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的维护、管理、安全保障、保密审查和数据库建设及技术支持,确保其安全运行;定期发布各种机构编制信息,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积极开展机构编制信息技术的宣传,认真组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知识培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网站标识管理、网上名称管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和其他电子政务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