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改革

在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9/26 8:20:23】 【作者:陵川县编办】 【阅读:
 
 
 
 
 
 
 
 
 
在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岗位
 
设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家富
 
(2010年9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会,并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次会议主题是事业单位改革,但内容有两项,一个是分类改革,一个是岗位设置,这是继政府机构改革之后,我县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件大事,省、市对推进这两项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因此,必须尽快地、扎实地、平稳地推开这两项工作。刚才,书岳主任、牛锁局长分别对这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
   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完善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改革,是当今时代最鲜明的特征。我国从1978年开始到现在,改革推进了三十多年。通过改革,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国家和社会取得了快速的进步和巨大的变化。我们国家改革的特征,是以经济领域的改革为先导,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适应这些组织的各自特点,国家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按照公务员制度的要求,在党政机关普遍实行了公务员制度,逐步减少了机构和人员,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行政效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国有企业进行了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减少了管理层次,打破了职工身份界限,落实了企业用人自主权。实行这些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的要求,让生产关系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党政机关和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之后,现在,我们要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把事业单位改革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在更大层面上完善上层建筑,理顺生产关系,更加有力地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2、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县事业单位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县事业单位覆盖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交通、农林水牧、社会福利、经济监督等各个部门,人员遍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承担的任务涉及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长期以来,这些单位及其广大工作人员承担了艰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任务,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在不少方面特别是人事管理体制方面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些弊端日渐显露,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影响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发挥。首先是用人机制还不够灵活,用人单位自主权不够,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较为普遍;其次是激励机制不完善,竞争意识不强,存在事实上的“铁饭碗”、“大锅饭”,待遇能高不能低、干好干坏一个样,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人事监督机制不健全,行政化管理的色彩浓厚,法制化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盲目增加人员,冗员过多,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就我县而言,近些年来,我们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推行了人员聘用制的工作,推行了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但是,这些改革还只是局部性的改革,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和普遍实施,我们现在面临的任务,就是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体制上解决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3、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今年前半年,省、市相继召开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会议,要求9月底前完成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年底前完成分类改革工作。最近,市里又专门召开会议,要求9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动员。所以,这是一项重大的,也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也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推行,是事业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于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充分的思想认识。
   二、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县编办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要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着手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准备工作。
   事业单位情况复杂,涉及人员多,从某种程度上讲,比政府机构改革的矛盾更突出,任务更艰巨,改革难度更大。在具体操作中,要把握好以下三点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维护发展稳定大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注意在积极推进的基础上,注重稳妥,维护稳定。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而不是简单地撤机构、减人员、甩包袱。对此,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很好地把握,清理规范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同时要加强同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分类工作必须慎之又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政策来确定,防止引起连锁反应。事业单位转企要积极稳妥,不搞“一刀切”,各方面条件成熟、单位提出申请的,可按程序转企;条件尚不成熟的,先列入转企名单,不盲目转企,防止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依法推进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必须严格按法律、政策、制度办事。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省、市编委领导一再强调,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期间,原则上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对此,我们要严格执行,严禁借改革之机提高机构规格、扩大机构规模、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严禁借机构调整变动之机突击花钱、挪用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令行禁止。对违反纪律的,对任何部门、任何领导,都要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编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我县事业单位数量大、种类多、情况复杂,涉及面非常广,要搞好改革,必然需要各级各部门方方面面的协作配合,才能使改革顺利进行,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对改革亲自安排、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好、实施好本部门的改革工作;编办、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编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性管理机构和机构改革牵头作用,认真做好改革的组织协调、方案拟定、督促检查等工作,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
   三、周密部署,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和创新,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关系到事业单位每一个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紧迫要求。党中央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岗位设置管理就是要在事业单位建立一种既区别于党政机关,也区别于企业,充分反映从事专业化服务特点的新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国家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和市里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对此都做出了明确要求。为了指导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精神,我县制定印发了《陵川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这是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政策框架,也是指导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依据。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建立,第一次明确规范了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定出了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第一次提出了通用的岗位等级,为事业单位千差万别的岗位设计了通用的等级标准,为人才成长开辟了通道;第一次阐明了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为实现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创造了条件;第一次明确了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为“岗变薪变”提供了政策依据。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事业单位把聘用制度作为基本的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基本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体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内在要求,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
   2、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2006年7月,国家出台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核心就是要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要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设置管理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岗位设置工作完不成,相应的岗位等级工资就难以落实到位。目前,我县公务员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工资套改工作也基本完成,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套改工作,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确定工作还没有完全进入规范运作阶段,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也暂时没有推行,造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收入与公务员收入存在差别。因此,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以保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践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沿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没有体现其自身性质和特点。实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创新管理体制,重点是转换用人机制,核心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职能、任务细化分解的结果,是单位机构、编制的具体化,是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岗位培训的基础和依据。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新的用人机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内容丰富。大家在理解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这项改革的着眼点首先在于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这项基本制度。希望大家一定要正确把握政策,开动脑筋多思考,围绕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找出对策和措施。对于一些政策措施方面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实际需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对于一些具体操作方面的问题,希望大家在具体工作中相互探讨,针对具体问题找出解决办法。要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把制度框架先建立起来。使大多数工作人员先进入岗位,确保面上工作顺利推进。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其他制度改革相配套,一时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暂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一些根本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和矛盾,适当回避,不能因为个别问题影响整个实施工作的推进。但是,能够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不能回避,不能因困难和矛盾拖慢改革的步子。比如,按照文件规定,在首次岗位设置中,要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在岗位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客观地讲,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一些单位还存在着在聘人员超专业技术结构比例,超工勤人员技能等级结构比例的现象,这势必会造成在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上出现新的矛盾,而现有人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必须以现状为基础,无论超过还是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都要逐步过渡,因地制宜才能平稳顺利地推进改革,希望大家一定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慎推进,确保全面顺利实施。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编办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事业单位是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好方案,落实好相关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组织,认真做好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这次会后,各部门要抓紧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的程序和隶属关系报批核准,确保按期完成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
   二要积极推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慎实施。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同时,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实施过程中,必须平稳推进,稳慎实施。要坚持先行规范、平稳入轨的原则,不能以减人减机构为目的,而是要以推进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引导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单位全体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三是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分类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规定,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编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不予确认单位类型和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财政局不予核拨经费,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志们,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难度较大,希望大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勇于探索,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扎实做好实施工作,努力把我县事业单位改革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在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岗位设置
 
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9月20日)
 
马书岳
 
 
 
同志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其目的在紧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一会,和局长还要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作具体安排部署,陈县长也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搞好全市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讲几点意见:
   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就搞好全市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2010年机构编制工作具体讲几点意见: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紧迫性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2006年下半年中央确定我省和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作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市,意味着我省不仅要完成中央交给的工作任务,同时还承担着为全国兄弟省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积累经验的重任。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经过两年多调研和大量基础性工作,于 2009年4月27日召开了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大会,拉开了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帷幕,创造性地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清理规范、科学分类和配套改革“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出台了《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省委晋发[2009]16号)和《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省委办晋办发[2009]16号)两个文件。为有效推进此工作,省委、省政府又于今年1月13日专门召开了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目前,省直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已全面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4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对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由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各县区动员普遍迟缓,没有实质性进展,为此,市编办于8月26日召开了全市编办主任会议,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必须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其中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为此市编办实行了主任包扶县区责任制,包扶我县的是市编办副主任张春林。同时还对县政府机构改革扫尾、乡镇机构改革作出了具体安排,三项改革必须全面完成,可以说改革不容商量。省政府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已经把三项改革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要扣分。其他地市也普遍召开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大会,制定了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改革领导协调组,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和清理规范。
   我县县委马书记、陈县长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非常重视,要求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推进这项改革,圆满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陈县长为组长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希望大家会后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责任到人,不折不扣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是: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市县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本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主要有四大任务,也是四大关键环节,即清理、规范、分类、改革。
   (一)清理,就是采取“撤销、合并、下放、转企”的方法,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
所谓撤销,就是对不适应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职能消亡萎缩、任务严重不足、社会效益差、布局不合理及批准后一年以上未组建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
所谓合并,就是对本部门内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职责相近、不具备法人条件,以及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能合并的要予以合并。
   所谓下放,就是调整事业单位的管理权限,需要实行属地管理的要实行属地管理。
所谓转企,就是将具备市场化条件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为企业。
   (二)规范,就是对保留的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结构、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重新进行规范。
机构名称、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严格按照《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行规范。
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的政策要求为依据,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科学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人员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核定。在重新确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编制结构进行规范。《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的编制、领导职数和编制结构在机构设立时一并核定,并根据职责的变化,适时调整”、“事业单位的编制结构一般应当按照行政管理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生产工人编制和后勤工作人员编制分类”。
经费形式,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合理确定,具体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
   (三)分类,就是将保留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三小类”。
   三大类,就是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大类。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三小类,就是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这类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对这类事业单位,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统一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四)改革,就是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通过调整、剥离、转移等方式,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
具体来讲,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列为“转行政”的名单,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把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分别与相关单位进行职能整合或机构合并;确需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参照党政机关“三定”要求进行规范设置。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在确定类别后及时转为企业;经过相应调整后才能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在确定类别后先列入转企名单,条件成熟后再转为企业。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不能简单地以创收能力为标准把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有些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益活动,尽管从事部分经营性活动,有较强的创收能力,但不能列入转企的范畴。
   对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公益属性,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评价制度和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方式,使之真正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原则上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步骤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分类、改革,是一个环环紧扣、层层推进的系统工程。市里原来要求要在今年6月底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机构分类工作,后来,鉴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市里又对改革时间作了一些调整,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按照市里要求,全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在   月底前,提出本部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按时报县编办,县编办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核后,报市编委审批。
   第二阶段,清理规范,明确类别。这阶段分两步走,第一步要在9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因为涉及单位上报、县编委会审批问题,所以要求各单位在9月20日前完成上报,然后县编办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从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方面给予明确规范,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落实到位。第二步从10月开始到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对该撤销的事业单位给予撤销,该合并的给予合并组建,该进行职能转移的进行职能转移,该推向市场的推向市场,该转为企业的转为企业。在负责落实的同时,各主管部门还要制定保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案(包括单位的类别、分类的理由及依据)报市编办。县编委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审核,提出分类意见报市编委审定。
这里值得说明的是因为时间关系,现在只能两步并作一步走,把制定方案和清理规范二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进行,希望大家会后要当即行动、科学组织,祥细安排,确保在9月20日前务必完成方案和清理规范意见的上报工作。
   第三阶段,严明政策,配套改革。2011年开始全面推进财政、人事和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政策改革,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完善财税政策,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加快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今天会议的另一个主要议题就是由人社局和局长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也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
   第四阶段,认真总结,检查验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分类改革情况认真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县编办。县委、县政府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编办、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清理规范要严格办事。
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县委、县政府办《关于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陵办发[2010]39号)业已下发,对事业单位应撤销、应合并、应转制的情况,对保留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情况,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是我们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基本依据。县、乡两级在具体的清理规范过程中:
   一是要准确执行政策。严格按照《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实施意见》的规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各种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同时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实际出发,既要考虑现实状况,又要着眼长远发展,认真分析每个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科学界定各类事业单位的职能性质,全面梳理,逐个审议,做到清理严格、不留死角,界定准确、规范科学,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要严格审核把关。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严格按程序报同级编办审核。各级编办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这里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机构清理、编制管理、职能界定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机构清理,就是要对一些规模偏小、服务对象单一、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尽量予以合并;对一些从事生产经营、不具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条件成熟的可以转企,条件还不成熟的,可以先列入转企名单,等到条件成熟时再实施转企,不搞一刀切,不搞一步到位。严格编制管理,就是要对一些长期空编的单位,在保证其工作正常运转、兼顾其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协商收回部分编制;对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要严格按标准核定,清理规范中按规定核减的职数,干部在过渡期内保留相应待遇;对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要合理设置和规范管理,切实解决科级机构设置过多过滥的问题。特别要强调的是,在改革期间,原则上不成立新的事业单位,不准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职能界定,就是要对每个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功能逐个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和界定,特别是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进行严格界定,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文件明确规定的,应将其实际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原则上只承担基础性、服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另外还要加强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保证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确保审核后的清理规范方案符合实际,有利于发展。
   三是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的时间安排,要在9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时间很紧,任务也很重,各部门要抓紧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清理规范任务。
   (二)各项配套改革同步启动
   推进养老保险、人事、收入分配和财政制度改革,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第一,要配套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事业单位已经纳入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部分事业单位也参加了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但制度还不完善,落实还不到位,今后要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要配套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分类改革不是为了减人、减经费、甩包袱,而是要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和监督管理等新机制,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第三,要配套完善相关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按照分类改革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强化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公益事业投入机制,规范财政供给范围,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投入办法,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还要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事业单位的综合效益,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五、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成立改革协调机构。县里已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协调组,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组。把改革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形成职责明确、互相协调、配合有力的改革推行机制,特别是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类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明各项纪律。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保密纪律。市里要求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借改革之机违规转移资金、私分钱物的,擅自增设机构、提高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都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把是否有利于优化配置公益事业资源、是否有利于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服务功能、是否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积极性,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把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同稳步推进改革结合起来,把改革的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把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保证事业单位改革期间,职工群众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
   (四)搞好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深入宣传改革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办法,深入宣传改革中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谢谢大家!
 
 
 
 
深刻领会  周密部署  稳慎实施
 
认真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在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和牛锁
 
(2010年9月20日)
 
同志们:
    近来,全县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袁纯清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各行各业正在为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陵川而努力奋斗。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就是要通过这项工作的实施为我县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事制度支撑,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一会,陈家富副县长还要就这两项工作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下面,我就全面推进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人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第一,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所谓客观要求,就是这项工作,不是你想不想搞,不是你愿不愿搞,而是必须搞。我们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就必须涉及岗位设置的管理问题,否则改革就无法进行,无法深入,无法落地。启动新的岗位设置管理,目的就是要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起一套符合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是依靠“六大机制”,即: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岗位管理是建立健全六项机制的重要基础。人员聘用要以岗位为前提;合同管理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考核要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同时考核结果又是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工资待遇要根据岗位确定;退休待遇也要与原工作岗位密切相关;人员解聘辞聘、人事管理的监管也都要以岗位的设置、要求和条件为重要依据。总之,岗位管理体现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成为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岗位培训、收入分配等制度的重要基础。只有加快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才能尽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用人新机制。
   第三,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当前,事业单位正在推行绩效工资制,事业单位新的工资制度与机关工资制度脱钩,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突出了工作岗位和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事业单位过去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与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职务走,随人走。这次改革后,实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的,待遇随岗定,这是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二、深刻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精神实质
 
    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第一次从国家层面规范了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提出了岗位等级,为事业单位千差万别的岗位明确了通用的等级标准,阐明了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为“岗变薪变”提供了政策依据。作为基本的管理制度,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岗位培训、收入分配的基础和依据,其主要精神实质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不是单纯的人事制度改革,而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挂钩。从具体实践来看,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能保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又将有力推动岗位设置管理取得实效,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二是注重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分别确定了通用的岗位等级,其中管理岗位10个等级,对应现行的部级正职直到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13个等级,在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框架内划分;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5个等级,与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一致。这种制度安排,既坚持了改革方向,又较好地注意到制度衔接,有效地减少了岗位设置与现行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为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是坚持因事设岗原则与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相结合。因事设岗是岗位设置管理的本质要求,强调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岗位,从制度上明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同时,又考虑到历史传统、现实情况,适当兼顾人的因素,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同的成长规律,为人才拓宽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人人成才提供了制度保证。
   四是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相结合。国家确定了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是政府对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监管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同时,又赋予事业单位充分的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可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人员,较好地体现了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有机结合。
 
   三、准确把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
 
   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具体情况复杂。在推行这项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四个政策问题:
   一是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问题。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在编制员额范围内设岗。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文件精神,我们对单位实施范围的界定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这些单位,无论是全额拨款、差额补贴、自收自支还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都在实施范围之内。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经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均不列入实施范围。民办(包括民办公助)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其他民营非企业组织可以自行参照执行,但不列入政府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对人员实施范围的界定是: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中所有在册的正式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临时用工或临时聘用人员等编外用人情况,按照现行政策,这部分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也不纳入人员聘用制范围,有关单位可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管理,待编制政策有明确规定时再予以规范。另外,对一些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占事业编制,但又没有相应的事业单位实体,即所谓的人员“混编”情况,在岗位设置管理开展之前,要进行一次摸底和清理,尽快明确他们的具体工作单位和岗位,否则不得纳入实施范围。
   二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确定问题。事业单位在首次设岗时,其岗位总量按核定的编制数确定,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原则上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对已超编的单位,可设置部分临时性岗位,但其岗位总量不得超过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可暂按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确定,今后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逐步使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在编制限额和规定的结构比例以内。
   目前一些事业单位确实存在人员超编配备的问题,这里面有许多历史和现实、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有些是因为事业发展需要但编制和人员不足而造成的,有些是因为机构的合并等原因造成的,也有一些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违规进人造成的等等。如果这些超编单位首次设岗时完全按编制数设置,势必造成一部分人员因没有岗位而成为未聘人员,带来比较大的社会问题和不安定因素,改革也必然会遇到阻力。事业单位首次设岗时作这样的规定作为一种过渡措施可以缓解大量矛盾,但超编配备人员的现象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对此类单位必须强调今后不得新进正式工作人员,岗位和人员只减不增,逐步达到编制限额以内。
   三是“双肩挑”问题。“双肩挑”就是指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同时任职。这一现象在教育、卫生和科研单位比较突出,而且享受工资待遇时“就高不就低”,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带来很多矛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两类岗位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职的,要明确其主体岗位,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其中对兼职人员的考核要综合考核其在两类岗位上的工作情况,并以其主体岗位为重点;兼职人员聘用合同书中,所聘岗位填其主体岗位,同时对所兼任其他岗位职务要明确标注和说明;确定兼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其主体岗位为依据。总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不得突破按规定设置的总数,同时,确定各类别岗位结构比例基数时也不能互相挤占。
   客观上讲,事业单位领导是学科带头人,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有利于提高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也有利于带动单位事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但是对“双肩挑”人员而言,如果过多地投入学科专业研究,会影响履行领导的职责;如果占着领导岗位,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又会带来新的不公平。因此,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审批要把握三点原则:首先是工作确实需要,经组织批准;其次是要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要求完成职责任务;第三,“双肩挑”人员不应过多,要按一定比例严格控制。
   四是事业单位长期不在岗人员的问题。因本人原因长期不在本单位工作岗位的事业单位在册正式人员,在单位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开展之前必须回到原工作岗位,参加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竞聘工作岗位,否则所在单位可以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现在,部分事业单位中确有一些人员长期不在工作岗位,占单位的岗,干自己的事,拿政府的钱,这种现象损害了政府形象,伤害了单位的利益,影响了其他人员的工作热情,希望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规定,严肃人事纪律,在岗位设置过程中予以纠正。
 
   四、认真抓好推行岗位设置管理的重点环节
 
   一是编制岗位设置方案。首先,要摸清底数。各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职责、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分解,认真组织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摸清单位职责任务、机构编制、现有岗位和人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第二,要科学编制方案。结合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隶属关系以及现有人员队伍现状,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时,必须严格按照岗位总量、类别、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等规定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对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不按规定的范围、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提出设置意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第三,要广泛征求意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和专家的意见,使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综合协调,指导事业单位搞好方案制定工作。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二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乡镇、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重点审核方案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是否按规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提出设置意见,是否以现有人员总量和结构比例作为基本依据,是否科学可行。方案一经核准,就要保持相对稳定,因编制增减或事业发展确需调整岗位设置的,要按规定程序变更核准。事业单位合并、分立的,要重新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申报核准。
   三是科学制定岗位设置。一要坚持因事设岗。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进行岗位设置。要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工作任务进行分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高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岗位设置既要基于“事”的完成,充分考虑单位功能的发挥,充分考虑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也要着眼于人才作用的发挥和人才的成长,遵循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有利于人才的合理、优化配置。三要坚持因地制宜。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单位之间不搞“一刀切”,单位内部不搞平均分布,各类岗位之间、各类岗位内部要形成合理结构。要着眼于建立事业单位结构合理、功能协调、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在满足实际需要、从严控制的基础上,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向重点专业、重点领域倾斜,每一个层次的岗位数量、每个岗位的职能配置,力求做到精简、效能、科学、合理。
   四是切实搞好岗位聘用。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组织岗位聘用,择优选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要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突击聘用人员,突击聘用职务。要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首次岗位聘用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可先超比例聘用,今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五、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事关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十分繁杂而又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要明确时限,确保任务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时间是从现在起到9月20日,任务是召开动员大会,各有关单位要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对照政策摸清情况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同时提出工作预案,制定本地本单位改革工作计划。(2)实施阶段。时间是10月底前完成。任务是清理岗位及人员、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并报批、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3)认定阶段。时间是11月底完成。任务是自查总结、申请认定、组织认定、兑现工资。
   二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建立和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必然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和原有制度的阻力,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岗位设置管理顺利入轨运行,对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人事管理权限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把制度先建立起来,“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要从全局出发,使在编工作人员先进入岗位,确保面上工作顺利推进。特殊问题可以放到后期处理,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其他制度改革相配套,一时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暂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留待日后的相关制度改革时统筹解决,不能因个别问题影响实施大局。在推进岗位设置和聘用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的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确保平稳推进,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四要动态管理,建好信息管理系统。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这项基础台账工作十分重要,任务较重,每个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建好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五要采取措施,确保推进。按照市里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事业单位年底前完成任务,为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从现在起到事业单位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工作之前,一是暂停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包括新聘和续聘)手续,与岗位设置工作同时进行岗位聘用。二是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要在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基本完成之后再行开展。
   同志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当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件新事,是一件大事,是一件好事,希望各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步伐,保质保量完成这项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