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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陵川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陵政办发〔2015〕17号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6/23 16:13:12】 【作者:编办综合科】 【阅读:
 

陵政办发〔2015〕17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陵川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9日       


陵川县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陵川县委、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陵川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陵发〔2014〕19号),设立陵川县教育局(挂陵川县科学技术局牌子),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增加的职责
    增加规划、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落实学生各项资助政策、负责全县课题研究管理和审批、开展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增加县国防科技委员会交办的科技动员工作。
    (三)加强的职责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
    2.承担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职责。
    3.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山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6.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交流等管理职能。
    7.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8.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职责,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省、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有关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科学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科技、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科技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科技创新和教育改革,负责科教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科技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办法,负责统计科教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工会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
    (七)统筹管理县直学校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考核、任免干部。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科教系统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科教事业人员的公开招聘、职务评聘、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
    (九)根据国家政策,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核准颁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指导、服务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县科技推广体系;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依法行政工作。
    (十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研发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统筹规划科技事业的基本建设;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十四)研究制定加强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县级重点科技试验基地和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计划。
    (十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展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组织和实施好国家、省、市和县级的火炬、星火、成果推广等指导性计划。
    (十六)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搞好科技培训、科技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科技素质。
    (十七)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市场等与科技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十八)负责管理对外科技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科技的交流、合作和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县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
    (十九)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稳定。
    (二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和制定落实措施;突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落实“两个责任”履职报告制度。
    (二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8个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系统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值班应急、新闻发布、后勤管理、资产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二)人事股
    承担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以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系统内人员管理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中小学教师工作,依法落实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交流等职责;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
    (三)计财股
    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计划、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 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负责局直属单位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会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财务审计、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医疗保险等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负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措施,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划;统筹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后勤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疫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五)安全法制股
    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层层落实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一岗双责,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科教系统安全;贯彻落实各级加强法制教育的政策措施,增强法制意识。
    (六)行政审批股(纪检监察室)
    负责贯彻落实系统内行政审批方面的政策法规,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贯彻落实各项收费政策,规范科教系统收费管理,从严查处各类“乱收费”问题;加强科教经费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收支管理,提高科教经费的使用效率;推行党务、政务、考务和校务公开,引深科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和查处各类来信来电来访,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纪检监察室协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执纪监督问责,负责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情况,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负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七)科技发展股(科技宣传法规股)
    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县各类科技计划及本级科技研发资金的预、决算;协调全县各项科技计划、综合平衡经费配置,科技研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科技宣传与执法工作;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计划;研究拟定全县科技工作与经济结合的科技政策、办法;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科技人才引进、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科技成果股
    负责科技培训和科技信息工作;研究拟定全县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规定,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奖励;负责国家、省、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系统的国家安全工作;组织全县工农业适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农村科技示范,负责农村技术承包等项工作;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及应用技术的开展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评估和验收;组织和实施好国家、省和市级的火炬、星火、成果推广等指导性计划;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市场等与科技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四、人员编制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行政技术职务1名,股级职数8名。
    工勤人员编制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陵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陵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