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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一次性告知书[变更登记]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10/27 15:27:18】 【作者:师跃亮】 【阅读:
 

变更登记告知书


陵事登变更告字(20   )  号

你单位办理变更登记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上网后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点击进入“申请变更登记”子菜单,光盘如无法正常使用请到http://www.gjsy.gov.cn/—“相关程序下载”中下载安装“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密码插件安装程序”重启电脑后再进行操作,按照提示填写、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封面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网上填写,“家庭住址”应具体到××省××市(县)××路(街)××号××单元××号;“户籍所在地”应具体到××省××市(县)公安局××派出所;“本人简历”填写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主要工作经历,历任单位和所在单位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同一单位任职合并填写,所担任职务用顿号隔开;填写完成后按照提示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其中“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需主管部门人事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事专用章)

    2、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3、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4、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5、现任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报告(需正反打印复印,加盖审计机构公章;如果是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需附条形码,并附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明)


    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申请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名称的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2、变更前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印章上交我局的,须先签署《收缴证章知情书》后上交;印章已由公安机关收缴的,出具收缴机关证明文件,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留存复印件)

    3、《收缴印章知情书》,请登陆“http://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或“陵川县编办.政务”“下载”栏目下载。


    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申请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及相应材料,《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请登陆“http://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或“陵川县编办.政务”“下载”栏目下载。(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申请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及相应材料(证明为固定格式表格,按照说明详细填写,请登陆“http://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或“陵川县编办.政务”“下载”栏目下载。


    办理经费来源变更登记申请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表》,请登陆“http://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或“陵川县编办.政务”“下载”栏目下载。


    办理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申请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宗旨和业务范围改变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2、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3、提交修订后的《事业单位章程》(请登陆“http://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或“陵川县编办.政务”“下载”栏目下载《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章程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证书内容填写,证书上无宗旨的,请直接写业务范围。事业单位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要根据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实际用专门的章节规范业务管理,内容要涵盖业务开展的内容、程序、要求等方面,不能千篇一律。章程写好后将电子文本发送到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盖章。章程需事业单位拟任或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经举办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签名后加盖举办单位公章。章程的电子版提交时直接上传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栏中)


    办理举办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审批机关批准举办单位变更的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注:

    1.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在网上直接填报;其余申报材料在网上提交时必须选择“直接上传”方式提交,方法是直接上传word、excel文档或扫描后直接上传(文件要小于100K)。

    2. 事业单位应在网上收到登记管理机关已受理通过的通知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用A4纸型正反打印。

    3. 事业单位应当对提交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用A4纸型,除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外,原文件规格大小不得随意缩放,复印件为两页或两页以上的,要正反复印。

    4. 报送纸质材料时请携带《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专用光盘》。


    注: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中文域名、银行账号(附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印章的印迹等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你单位尽快提交相关材料,我局收到所有有效的申请材料之日为申请受理日。


    登记机关联系人:崔佳 靳瑞芳

    联系电话:0356-6205749(传真)   


    受理人签名:


    事业单位承办人签名: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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