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
陵事登字〔2017〕3号
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
根据《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陵政办发﹝2016﹞5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县域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2017年5月10日
抄报:县编办
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印发
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
根据《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陵政办发﹝2016﹞5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加强对县域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规范监管,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2、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制度,依法保证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双随机”抽查工作
1、依据(陵政办发﹝2016﹞54号)文件要求,按属地层级管理原则,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事业单位主体进行现场抽查,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辖区内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2、各随机抽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3、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4、“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5、抽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确保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6、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