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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11/2 10:35:44】 【作者:赵宇航】 【阅读:
 

近些年,我们登记系统的一些同仁从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考核、实施部门联动、信用体系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异常名录管理等多方面对加强事业单位监管进行了很好的探索。换个角度思考,笔者认为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以此保障对事业单位有效的监管。

一、登记管理工作现状

自我国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以来,全面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成为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首要任务。在登记工作走过的近20个年头里,我们各级登记机关从无到有,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各项制度的建立,从粗放式管理到精细化管理,走过了漫长的道路,登记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种种不足和不均衡现象。如“重贯彻轻落实”、“重登记轻监管”、“重制度轻服务”、“重业务轻学习”、等现象在我们登记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如何在新形势下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有效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转型升级,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法规还有落实不到位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以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广泛的领域取得进展。中央编办和国家登记局也相继出台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从顶层设计方面给予了各级登记机关依法履职强有力的指导和规范。但在贯彻执行中,还存在贯彻执行不到位,文件精神把握不准等诸多问题,比如,省登记局已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对未报送法人年度报告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有些违规事业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公示,还对有些事业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但我们基层有些登记机关对这些政策法规把握不准,也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直接导致我们登记管理工作成果大打折扣,管理上出现缺失和缺位。

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急待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登记”和“管理”有机结合的一个过程,我们的登记工作人员既要做好登记工作,更要搞好监督管理。通过长期以来的工作,我们的登记工作越来越规范,包括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审核把关、档案管理等具体登记事务工作已轻车熟路,按部就班开展即可。可是从“管理”这个层面来讲,这是我们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普遍存在的一个短板。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需要我们执法者去具体执行,执行力如何直接关系到政策的实施成效,执法水平的高低也将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也是衡量我们工作水平的一个标尺。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出现登记上的错误或下达错误的法律文书,将会对我们登记机关造成十分不好的影响甚至严重的法律后果。

三是顶层设计还存在缺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央编办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登记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提供了执法依据,但这些处罚一般都是政策性的和原则性的,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也没有统一的法律文书格式和规范的执法程序,这将造成我们监督、处罚工作的随意性加大。比如《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略)”,假如有事业单位违反其中条款,我们登记机关核查后给予相适应的行政处罚,那么我们怎么去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送达?送达拒收怎么办?被处罚单位的权利义务是什么?不予配合怎么办?被处罚单位提出异议怎么办?如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怎么办?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和保护我们的工作人员出发,这些都是我们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是以抓好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地来促进事业单位管理。如何贯彻好、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更加有效的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是我们各级登记机关需要正确面对的重大课题。不能让政策规定说在嘴上,留在纸上,要切实把上级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我们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担当起应负的责任,着力破解“上热下冷”的问题,加大对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抓好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执行。今年5月陵川登记局依据《陵川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9月制定了《陵川县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抽查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精神要求,依规依程序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按5%比例从本年度网上公示的166家事业单位中随机确定抽查对象8家,并通过摇号方式产生执法检查人员,深入各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监督,一举打破了多年来的“重登记轻监管”弊病,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举一反三,如果我们基层登记管理机关能够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将会从源头切实保障和促进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监管。

二是以加强机关队伍素质教育建设来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我们各级登记机关要高度重视登记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全登记环节所有人员,更要把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和业务水平的培训摆到重要日程,要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高质量的业务水平来促进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编办机关作为登记机关的领导机关,也要大力支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从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配全必要的办公设备,支持登记机关“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建立和办公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从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为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是以规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来促进管理手段升级。建议国家登记局从国家层面尽快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程序,着力破解决“约束不力,执法不到位”的难题,同时上级登记管理机关要不断加强对基层登记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以此来促进登记机关依法行政和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陵川登记局  师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