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登记赋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登记赋码服务对象及登记赋码工作人员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登记赋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赋码工作实行“不见面”办理。报送材料、报送程序和要求详见“山西事业单位在线”网站(http://shanxi.gisy.gov.cn)“服务指南”;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受理登记事项和查看所需资料。无紧急事项避免现场办理,确需现场办理,需电话预约,并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安全。
二、延长年度报告期限。2019年度县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
三、优化完善服务工作。业务咨询和档案查询等社会服务尽可能采取电话、邮件、微信、函询、邮寄等方式进行;如确需现场查询登记档案,需电话预约,并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安全。
联系电话:0356-6205747 6205749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