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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赋权赋能“两沟通一跟踪” 充实乡镇森林防火执法职能

【字体: 】 【编辑日期:2022/11/25 9:15:06】 【作者:李宇斌】 【阅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县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要求,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陵川县认真开展赋予乡镇县级行政职权承接工作,推动各乡镇依法行使森林防火行政事项,全面提升各乡镇行政执行能力,确保赋权赋能事项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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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下放阶段中重点推动县直与乡镇两级双向沟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有序放、放得下、接得住”原则,县直行政职能部门重点与公安、司法、人大机关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全部乡镇进行了再沟通,对初定下放事项完善了征求县乡两级意见,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日程,调整完善了乡镇执法事项清单,明晰了县乡执法权限。


二是下放到位后强化保障监督跟踪。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涉及森林防火的行政权力事项交由乡镇承接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规范建立执法公示和健全执法过程制度,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示职责权限清单、依据程序、结果决定等事项,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编制森林防火重大行政权力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权力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人员以及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法制审核等工作。

森林防火职能作为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一项抓手,有利于巩固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实乡镇依法行使森林防火行政事项,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野外火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法治环境,推动森林防火工作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保障陵川县百万亩森林资源的总体安全,有效完善了《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2年版)在我县的落地生根。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