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字体:
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5/7/31 19:37:30】 【作者:陵川县编办】 【阅读:】
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事项属性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
受理单位 |
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受理方式 |
√网上 □窗口 |
办理地点 |
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委四楼404室) |
项目依据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办理条件 |
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申报材料 |
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一)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二)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三)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五)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六)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公告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咨询电话 |
0356-6205749 |
监督电话 |
0356-6205749 |
备注 |
准予变更登记的,向其颁发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
事业单位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联系人姓名 |
师跃亮 崔佳 |
所在部门 |
陵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联系人电话 |
0356-6205749 |
E-MAIL |
408867111@163.com |